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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简讯:被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协调吗

来源:法务网    时间:2023-05-27 13:32:03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一、

被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协调吗

被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协调。

1.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,其权利义务已经确定,所以不可以再进行调解;

2.但是执行中当事人可以进行执行和解;

3.如果双方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主体、内容等内容,可以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;

4.但是,如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,当事人不履行的,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。 调解结案后还能起诉。

二、

递交申请多久能强制执行

递交申请应当在6个月内强制执行,拒不履行的,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,还可列入失信人员名单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,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;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,还需延长的,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。

找法网提醒您,委托执行的案件,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,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。未执行完毕,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。

三、

强制执行可以先予执行吗

强制执行与先予执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,不存在强制执行可以先予执行的情况。

先予执行,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、终审判决作出之前,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,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,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,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。

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,运用国家强制力量,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,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,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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